营商环境的“最强内核”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,特别强调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。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起步很早,但要走的路也还很远。
17日上午,在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大会上,省委书记易炼红提出,加快从具体事的解决到治理创新的全面升级,积极推进法规制度“立改废释”,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,全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,增强法治保障力。这锚定了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新方向。
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推进?法治保障力又该如何增强?值得我们深思。
3月16日,浙江金华,市公安局基层民警走访婺城区花卉苗木经营户,开展助企服务和普法宣传 图源:视觉中国
一
全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结案率达到96.15%;诉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率达99.2%;受理涉外商事纠纷案件92件,为企业挽回损失2621万元,分别同比增长15%、164%;跨部门“综合查一次”实施率超年度目标1倍多,达54.42%……这是今年一季度以来浙江各责任单位晒出的成绩单,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。
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浙江走在驰而不息的路上。《习近平浙江足迹》记载了一则故事,从中就能看出浙江探索建设“法治浙江”,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。
早在2003年,合作社现象在全国还不普遍,不具备统一立法条件,这就让很多已经成立的合作社在实际工作中四处碰壁。当时临海市成立了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,原以为统一生产、经营、销售之后,大家的收入可以随之提高。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,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是“民间社团组织”,不能签订合同、不能贷款,发展受限。
为合作社立法,浙江能不能先行一步?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多次与省人大的同志交流,指出要为发展创造一个必备的法制环境。2004年11月11日,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,《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》获得通过,成为我国大陆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规。
由此,临海市上盘西兰花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顺利登记,还向银行贷了款,注册了商标。最高峰时,年产值达到4.5亿元。
浙江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可见一斑。对从法制层面保障发展,浙江已形成了一套独到的经验。首要是立法不在多,而在于管用。比如针对市场经济较活跃的现象,浙江制定了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,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;针对中小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,制定了《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,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......
2003年,浙江省委作出的“八八战略”重大决策中,法治建设就被列为优化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。2006年4月,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。法治浙江提出17年来,良法善治成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最重要的支撑,法治浙江建设积累起丰富经验,打下了深厚基础,“一号改革工程”再回首、再出发,就有了更坚实的底气。
二
水美则鱼肥、土沃则稻香。营商环境就像阳光、空气、水和土壤,是企业扎根发芽、茁壮成长不可或缺的“养分”。在某些特定情形下,企业对土地、人力、资本等要素的需求可能比对法治环境的需求更迫切,但为什么会有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”这一论断?
结合这些年浙江的经验做法,笔者想到三个关键词。
其一,保护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”等论述,大大提振了民营经济和企业家的信心。经济活动必须有“游戏规则”,没有规则的“游戏”,最终将不可避免地陷入“丛林法则”主导下的野蛮生态。
只有在公平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中,企业才能放心去飞、勇敢去追。近年来,浙江在市场准入、监管服务、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,厚植法治营商沃土,使企业得以轻装上阵“拼经济”。
其二,承诺。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就是用法律的形式向社会公开“宣示”,让投资者看得清、稳预期、有信心来到浙江大展拳脚、施展抱负。比如,当“两个毫不动摇”“两个健康”的方针政策细化落地为完善统一的民营经济法律规范体系,企业家就能进一步消除顾虑、放下包袱、大胆发展。
当前,浙江的营商环境满意度在全国工商联“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”调查中居全国首位,其中法治环境在“五大环境”中蝉联榜首。未来,随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的深入推进,更多美好预期还将稳稳落地。
其三,托举。立法是提振经济发展信心的“压舱石”,将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上“定心丸”、送上“雪中碳”。2020年1月16日,浙江出台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》,这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创制性法规。2023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》,重点针对创业扶持、创新推动、市场开拓、融资促进、服务措施、权益保护等方面,解决存在的制度性缺陷、体制机制性障碍、结构性矛盾、政策性制约等问题,为企业解决爬坡过坎中的实际困难,成为推动中小微企业“办成”大事的重要法制保障。
三
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刹歪风、疗“沉疴”、立新规,这些都是升级营商环境、擦亮法治底色的“修炼手册”。说到底,一个地方有没有好的法治环境、营商环境,就是要看人们有没有来这里生活居住、投资兴业的“冲动”。
那么,浙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进阶升级,路在何方?笔者认为,要从三个方面破题。
先说“硬支撑”。法治化营商环境最能聚人聚财。立法就是要创造真正的营商“硬环境”,不是为了一时之需而“装装样子”,而是要将营商环境优化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,成为一种“硬指标”“硬条件”“硬要求”,从而激发市场活力,释放创新动能。
虽然此前浙江已经有了不少先行探索,但当下不少企业正面临全球产业链重构、现金流不足、订单流失、人工紧张、两头挤压导致利润率下降等多重困难叠加。制度性的立法支撑,仍需持续迭代、与时俱进。因此,加快推进《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》立法,加强创新深化、改革攻坚、开放提升的法治环境建设,多一些固化改革成果的特色性立法,多一些聚焦新兴领域的前瞻性立法,让“失重感”强烈的企业预期更稳、信心更足、活力更强,就显得尤为迫切。
当然,支持关心企业发展,并不意味着可以越俎代庖,而是要放开“看不见的手”,用好“看得见的手”,发挥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“定海神针”作用,以营商环境的“优”为市场经济的“进”保驾护航。
再说“严法度”。“法无授权不可为,法定职责必须为。”没有严格执法,就没有法治政府,也没有一流的营商环境。一方面,要设好“红绿灯”,明确规则、划出底线,让企业提前明白“哪些事可以干,哪些事不能干”。另一方面,打好“惩戒牌”,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,防止“有钱任性”,纠治“野蛮生长”。包容审慎执法要做到“温柔且坚定”,但决不搞所谓的“法外施恩”,该惩戒的惩戒、该力挺的力挺,光明磊落地站在事实真相的一边,旗帜鲜明地站在公众利益的一边。
监管也好,执法也罢,其出发点都应该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。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,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,构建知识产权“严保护、大保护、快保护”的工作格局,等等,都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的营商环境,让企业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。
最后说“润人心”。其实,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和代言人。以法治为营商环境“护道”,一个正向效应就是法润人心,让更多人从内心深处守法尊法,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、解决问题靠法,推动法治信仰、法治文化、法治观念、法治思维在全社会成风化俗。
实践证明,有全民守法的法治基础,才可能有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。正如新加坡常年位居全球营商环境前列,“秘笈宝典”之一就是人人守法、事事尊法。“亲”“清”风来天地新,构建“亲不逾矩、清不远疏、公正无私、有为有畏”的政商关系,破除以权谋私、索贿受贿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的“潜规则”,让靠制度不靠人情、靠法治不靠关系成为常态,当成为每一位公职人员的内心坚守和行为准则。
为者常成,行者常至。优化营商环境,法治护航保障,不可能一劳永逸,还需要再接再厉。期待浙江练就更多法治领域的“独门绝技”,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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